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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1)第45号

2021-03-24 发布人:谷雨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江苏省人才办、科技厅近期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6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申报人应为202111日至5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

6.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具体要求见附件。

72017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20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17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7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1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二、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三、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江苏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江苏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四、申报渠道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为530。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2.科技副总具体职务说明:可包括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

3.具体申报要求及项目申报书、协议模板等详见附件。

科技副总项目是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积极与企业联系,合作申报。

联系方式:谷  83590170,叶庆霞、王建理 8359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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