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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89号

2020-04-24 发布人:刘辉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附件1),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方向

1.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

2020年项目将设立10个指南方向,支持与澳大利亚、古巴、欧盟、丹麦、意大利、马耳他、日本、菲律宾、俄罗斯9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7881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2.8亿元。

2.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专项

本次申报支持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设立2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3540个,国拨经费总概算0.65亿元。

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23

二、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研究通知和指南,对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指南积极联系国内外优势科研单位组成高水平的申报团队。特别提醒注意: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各项目指南均实行限项申报,但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因疫情自动延期的项目按原结题时间限项)到2020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

3. 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的,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的,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4. 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无效。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申报推荐渠道

我校可通过教育部科技司、江苏省科技厅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进行申报推荐。

四、我校申报安排

1.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4),于202055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科研院。对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2. 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568:0061516:00,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5。请于65日前将预申报书提交单位管理员,科研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3. 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刘 辉  郭源阳  83590162

邮箱: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