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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徐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97号

2020-05-07 发布人:张长旭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徐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徐政发〔2016〕76号)规定,即日起全面启动徐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包括:在有统一刊号(ISSN 、ISBN 、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等),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在《徐州智库》2018、2019年度发表的成果;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

2.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须由三位相关学科专家(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4.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5.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放弃统一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7.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8.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申报参评时须附成果摘要,并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9.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0.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

11.往届已参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其中已获过本奖的成果再版的,亦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12.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13.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成果共分21个学科(学科分类见附件1),申报人应根据成果的内容,参考附件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所属学科,并将代码填写在《申报表》封面“学科”栏目中,例如:哲学方面的成果,若是著作填写“2—1”;若是论文填写“2—2”。申报人请准确选择学科,明显不符的,将影响成果的评审。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登陆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徐州市申报入口),按平台提示填写申报表及相关内容(登陆密码:47B1A9E0)。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申报表》3份、成果原件2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及相关成果的评价材料2份(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入档案袋)。申报人将“徐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封签”(附件2),按备注说明张贴在档案袋封面;同时,请将《申报表》和《统计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到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命名:单位-姓名-学科-申报表)(统计表无需报送纸质)。

2.网上申报时为2020年4月30日9时-5月30日17时;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申报平台关闭将无法申报。

3、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8日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社会科学研究办公室,《申报表》和《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skb@cumt.edu.cn。

   联系人:张长旭   贺  琳    联系电话:8359016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