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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煤矿支护技术创新成果和优秀专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116号

2020-06-05 发布人:赖伟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支护专业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全国煤矿支护技术创新成果和优秀专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煤协会支护【2020】2号)予以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技术创新成果奖标准

1.科技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关键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性突出,显著提升煤矿支护科学化水平。

2.安全性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本质安全水平高,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质量水平。质量好,效率高,性能稳定可靠,达到同类成果领先水平。

4.应用与效益。在煤矿推广应用面较广,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较大贡献,得到行业美誉,认可度高。

5.环境保护。注重环境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采用先进环保技术。

(二)优秀专家奖标准

优秀专家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有较强的创新、敬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好,参加煤矿支护技术交流等相关活动,从事煤矿支护科研、管理或技术工作连续5年或累计7年以上,职称在中级及以上,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6年以来,获得与支护技术相关的奖励,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项至少1项,排名前9位的完成人;或全国煤矿支护技术创新成果奖一等奖至少1项,排名前5位的完成人;或企业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至少1项,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

2.2016年以来,与支护技术相关的专利,至少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至少2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在前6位的发明人。

3.2016年以来,发表支护技术相关,在核心期刊、学报上发表至少1篇,或省级期刊上发表至少3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1部以上支护技术专著的作者。

4.2016年以来,完成与支护技术有关,并通过省级以上机构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果,排名前5位的完成人。

5.解决支护技术重大疑难技术、理论问题,在科技推广服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2次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6.在煤矿支护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资深专家。

二、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拟申报的项目和人员认真填写申请表。

2.6月19日前,电子版材料和书面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院成果办。

联系人:赖伟,83590167,laiwei@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