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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度报告的公示

科研公示(2021)第32号

2021-03-22 发布人:汪春娟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2019〕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号)有关要求,现将矿山生态修复、矿山数字化、地下空间智能控制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2020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为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行健楼C304室),欢迎广大师生前来查阅。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至3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材料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