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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治科研攻关应急专项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23号

2020-02-06 发布人:丁栋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科研攻关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治科研攻关应急专项。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定位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一是以对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为目标,针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尽快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控制疫情和战胜疾病中,在疫情防控任务完成前不将精力放在论文发表上。二是以有力促进医工结合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学科特色和科研优势,进一步提升学校承担相关领域科研任务的能力,更好服务社会。

二、拟资助的研究方向

本专项围绕快速诊断、有效药物筛选、防御与护理体系、防护产品及装备、防控大数据处理及应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心理干预等方向资助一批项目开展科研攻关。

三、资助计划

本专项拟针对上述研究方向择优资助,项目资助期限为9个月。项目资助强度由申请人根据研究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项。首期拨付50%经费,项目每月汇报一次研究进展,视研究进展和经费执行情况决定后期拨款数额。鼓励项目团队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治科研专项项目支持。

四、申报条件及考核要求

1.申报人条件

(1)我校科研人员(含附属医院科研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相关研究背景和研究条件;

(4)注重医工结合,原则上每个项目均应包含矿大和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

2.限项规定

(1)同一人员限申请1个本专项项目,同时可再参与1个本专项项目;或同时参与不超过2个本专项项目。

(2)申请和承担本专项项目不影响其他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请。

3.考核指标

本专项项目不考核论文、专利等常规科研成果,主要考察在本次疫情防控中的实际科技创新质量和贡献,如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受理单或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疫苗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开发出有效防护技术或装备,形成优化综合防治适用技术并推广应用等。

4.注意事项

(1)涉及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实验、病例、样本等项目,开展相关研究要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特别是对于使用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研究要在符合其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开展。

(2)项目组要充分考虑项目存在的生物安全和实验操作中的安全风险,切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安全。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报、立项及验收等环节,均按照“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办理。请申请人填报《中国矿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治科研攻关应急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和《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2月10日17:00前发送至zrb@cumt.edu.cn。

 


联系人:丁栋、修伟杰

Email:zr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