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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48号

2020-03-24 发布人:刘辉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63号)(见附件1),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包括“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智能机器人”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13个重点专项的项目指南,具体指南内容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研究通知和指南,对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指南,积极联系国内优势科研单位组成高水平的申报团队。特别提醒注意: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各项目指南均实行限项申报,但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

3.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申报推荐渠道

我校可通过教育部、江苏省科技厅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部门进行推荐。

四、我校申报安排

1.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3),于202041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科研院。对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service.most.gov.cn)。

2. 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4208005201600(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请于510日前将预申报书提交科研院,科研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3. 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刘 辉 郭源阳   83590162

  邮箱: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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