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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项目补充立项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0)第133号

2020-07-04 发布人:赖伟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度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项目补充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度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项目补充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立项的对象范围

1、上半年没有申报立项项目的部门单位,可以申报补充立项。

2、经审核批准立项项目未满3个,近期又确立新的创新项目,可以申报补充立项。

3、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受外部环境制约或不可抗拒力影响,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年内难以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可以变更或重新申报立项。

4、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可对项目进行调整完善。

5、各部门单位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二、补充立项项目的基本条件

1、聚焦工作大局,具有较强针对性。立项项目应着眼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领域,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趋势、落实新要求,实施有针对性地创新突破。一是围绕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以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主抓手,有创新举措、实现重大突破。二是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扣“三主”工作总要求,强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思维,在深化经济体制、农村农业、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治理与法治、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制度和纪检监察等领域改革,有创新举措、实现重大突破。三是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在向上向外争取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试点、扶持政策、重大项目、发展资金、领军人才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实现重大突破。四是围绕构建和谐稳定健康局面,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民主政治、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公共卫生管理、建设幸福徐州“大家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实现重大突破。

2、打破常规路径,具有较强创新性。立项项目应围绕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工作举措,进行创新性思考和谋划,研究制定项目方案。一是工作思路创新。在筹划构思、目标设置和选项定题等方面,有鲜明的创新意识、创新方向和创新思路。二是工作内容创新。在拓展职能、开辟领域和突破常规等方面,有显著的创新内涵、创新特点和创新优势。三是工作举措创新。在破除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寻求发展着力点、释放发展新动能等方面,有可行的创新路径、创新对策和创新方法。

3、推动事业发展,具有较强实效性。立项项目应在推动发展中能够持续产生实际成效、解决实际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民计改善具有较强推动作用,能够在一定范围进行试点和推广。一是注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市重大改革事项等方面,实施创新实践,形成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二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解决融资、土地、环保、项目审批、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关键环节的实际问题上,创造性开展工作,产生积极影响。三是注重社会影响。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深化改革中取得重大突破、处于先进水平,在本系统、本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四是注重服务基层和群众。坚持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真情服务、跟踪服务,强化作风改进和效能提升,得到基层满意、企业好评、群众支持,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不予立项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立项:

1、在往年评选中已经受到表彰的项目以及实质内容与已表彰项目雷同或接近;

2、部门单位常规性工作,项目内容创新性不强;

3、工作意见建议、调研报告;

4、专利发明、技术发明、技术革新等;

5、项目存在权属争议;

6、其他不符合评选标准的项目。

四、有关要求

1、2020年第一期我校已牵头立项2项,已立项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另可新增立项1项。

2、该项目要求是围绕徐州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按照“五有”“四显著”评选标准,聚焦本部门单位主业主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是2020年度完成或基本完成的工作和举措。有别于科研项目,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3、《项目立项表》请于7月9日发送电子档至对应邮箱。

联系人:科学技术研究院,赖 伟,83590167,laiwei@cum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张长旭,83590161,skb@cum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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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