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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 候选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1)第131号

2021-09-27 发布人:江卫东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评选工作已启动,详见:http://www.moe.gov.cn/s78/A16/tongzhi/202109/t20210927_567522.html,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单位推荐:我校可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

2.专家推荐:每位第八届科技委委员可推荐1项,不占用单位推荐名额。推荐专家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

3.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4.本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


有意向申报的成果完成人,请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档一式三份和《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纸质档一式一份送至科研院成果办,电子档发送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进入推荐的项目按通知要求做好填报及材料准备工作。


联系人:江卫东,83590167,

邮箱:4649@cumt.edu.cn

办公地点:行健楼C311东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