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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8-15 发布人: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19]69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4.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4.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院校、科研院所,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6.校内拟申报中心应有明确固定人员和物理空间边界,且与现有平台固定人员不交叉、物理空间不重复、研究方向不重叠。

7.后续有稳定的经费投入,明确建设经费来源。

8.3年承担科研项目无故拖延结题或被终止者暂不推荐申报。

三、申报流程

各类高校需通过省教育厅或各地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省发改委申报。原则上各设区市申报省级创新平台不超过10家,省教育厅可不超过15家。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1家。

四、材料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认真组织,择优推荐1项,于82317:00前将《中国矿业大学科研平台类项目申报情况备案表》(附件4)报送至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行健楼C315室),逾期不予受理。

2.鉴于学校限报1项,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或市发改委推荐申报。校内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编制《江苏省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江苏省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3),于92日前向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一式3份,附光盘)。

3.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表格须用Excel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


联系人:李 妍   赵 亮

办公电话:83590171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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