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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调整时,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只调减,不调增;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可自由调整,无比例上限,预算调整也不需报科研院和财务资产部审批备案。
3、除2013年外,其他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调整按上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