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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费减的相关说明

2016-09-05 发布人:赖伟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同学:

    2016年7月1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简化了专利费减审批程序,提高了费减比例,该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政后的专利申请及授权费用标准

    说明:新费减政策实施后,一个单位申请的专利官费有所降低,已与五家中标代理机构沟通,各家专利代理机构最高报价为2016年7月10日公告http://dsi.cumt.edu.cn/07/f3/c3367a329715/page.htm 报价自动下浮官费降低部分。

    二、费减备案号

    中国矿业大学专利费减备案号为:466007570

    该备案号已通知五家专利中标专利代理机构。


    特此说明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pdf

      新《专利费减办法》解读.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费减相关业务办理方式的公告.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