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国家军民融合战略,更好的服务国防建设,学校在今年出台了《中国矿业大学关于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及《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评价标准》,对国防科技类项目在岗位聘期考核与职称新聘上明确了相关要求。为加强国防科技类项目的管理,明确对国防科技类项目的认定,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国防科技类项目认定
国防科技类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型号研制、参数设计等项目。根据项目经费来源不同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
军委科技委、军委装备发展部、各军种、国防科工局等单位下达的,纳入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支持的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
2.横向项目:
(1)上级主管单位为军工、国防部门的军工国防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委托的各类技术服务、开发、咨询、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等,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科研项目;
(2)具备保密资质的民口企事业单位所委托的军工国防涉密科研项目。该类项目需在合同中明确标明涉军研究内容和保密工作要求条款。
二、项目管理职责
科研院军工办是国防科技类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国防科技类项目的认定及项目申请(投标)、立项实施、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校内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国防科技类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经费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项目负责人是国防科技类项目和经费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应据实编制项目预算,按照任务书(项目合同)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涉密类项目还需按照相关保密要求,接受学校保密办和科研院军工办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相关说明
1.国防科技类横向项目采取认定备案制,需在合同签订前到科研院军工办进行认定,并在“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合同审查登记表”中“合同类型”的“其他”处标注国防科技类项目;事先未做认定的横向项目将不视为国防科技类项目。
2.国防科技类项目的管理,甲方对涉密等特殊事项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对应的学校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本说明仅适用于我校国防科技类项目的认定及管理,相关情况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