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4月17日科学技术研究院和财务资产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财政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有关通知”中的要求,结余经费额度在1000-10000元之间的项目要在2017年11月30日前将结余经费使用完,逾期收回。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共有71项项目结余经费未执行完,累计剩余经费120041.83元,现予以收回。收回经费进入学校专项账号,统筹用于学校专项科研活动支出,具体使用规则详见科研院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学校统筹科研经费使用的通知》。
附件:结余经费额度在1000-10000元未执行完项目清单.xls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