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截至2019年5月31日,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整体经费执行进度为29.34%,未达到教育部要求的时序进度。现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予以公布(请登陆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科研办公”模块中的“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查看),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和加快执行进度。
同时,再次提醒项目负责人:在6月30日前,时间过半,当年研究任务和经费执行进度应达50%;在10月15日前,当年研究任务和经费执行进度应达80%;在12月20日前,当年研究任务和经费执行进度应达95%;在12月25日前,当年研究任务和经费执行完毕。逾期未能完成相应进度,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统筹用于科研支出。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