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29号,附件1)要求,现就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申报条件与实施方式
1.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
根据我省科技经济发展的需求,增强前沿技术引领能力,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南京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等,重点支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高校院所依托省内外高端资源等开展有望纳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设施的预研建设等。支持国家立项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资源集聚、开展合作研发,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形成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
实施方式:采用择优组织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同行专家论证,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2.资源共享与科技服务类科技创新基地——资源共享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瞄准科技资源统筹和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发展,突出开放性、技术性和公共性,强化引领性布局,优先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建设若干重大科技平台。推广国务院办公厅第二批支持创新改革举措,鼓励高校院所等按照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整合大型科学仪器建设“开放实验室”,在不改变所有权前提下,授权专业服务机构对科学仪器设备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开放实验室”纳入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序列。
申报条件:申请平台建设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研发、测试等服务和运营能力的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总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省拨经费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开放实验室建设单位应为财政资金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省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管理单位,须与独立法人的专业服务机构联合共建,省拨经费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方式:由设区市科技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择优推荐1项、开放实验室推荐项数不限。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有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不得通过兼职或挂靠单位申报。二级单位要对项目申报人的年龄、职称和学位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近3年内有应结未结、结题评议未通过、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校级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于重大科研设施、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须各区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4.各二级单位一种类型项目仅能推荐申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用户注册
往年申报用户名、密码可继续使用。新用户注册后(注册用户名必须包含姓名或姓名拼音)请在2月21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联系科研平台办公室审核激活。
2.网上填报
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210.73.128.81/)填报。
3.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单位请于2月2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交至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经由校学术委员会遴选、省市会商通过后,科研院将通知相关申请人正式在系统内填报项目。
所有正式申报的项目网上通过学校审核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八份。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于3月22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妍、赵亮
联系电话:83590171
Email: zhaoL@cumt.edu.cn
附件:
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doc
2.江苏省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建议书.docx
3.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建设申报书.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