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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2019-03-08 发布人:江卫东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省人才办、省科技厅联合推进开展的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已经开始申报(苏人才办〔20196号文件,详情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2019年科技副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55日。申报材料由合作企业通过地方科技局上报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申报人应为201911日至20194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

 3.申报人所属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已获得科技副总项目支持过的人才不得申报;近三年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三、申报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四、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列入省“双创计划”,享受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内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支付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2.合作协议书、任职计划书等材料模板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合作协议书由科研院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负责审核盖章。


联系人:江卫东  王建理

联系电话:8359017083590173

QQ19666162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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