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2018年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使用的总体要求以及科研院《关于公布经费执行进度低于8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2018-10-8),经科研院和财务部研究决定,对截至10月19日当年经费执行进度未达80%的项目,学校已经统一收回剩余经费,详细清单见附件。
在此,希望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管理单位职责,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书中承诺的预算及进度要求抓紧执行预算:在2018年12月20日前,当年拨付经费的执行进度不低于95%;在2018年12月26日前全部执行完所拨经费。逾期未达到执行进度的,学校将统一收回剩余经费。
附件:
经费执行进度未达80%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单(截至2018年10月19日).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