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截至2018年6月22日,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经费执行进度只有41.42%,距离教育部对我校的要求(6月30日经费执行率应达50%)还有一定的差距。现将经费执行率不足50%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截至6月22日,详见附件)进行公布。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加快经费的执行进度。
在此,提醒项目负责人:在10月15日前,经费执行进度应达80%;在12月20日前,经费执行进度应达95%;在12月25日前,执行完全部已拨经费。逾期未能完成相应进度,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统筹用于科研支出。
附件:
经费执行率不足50%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一览表(截至6月22日).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