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整体经费执行进度为53.93%,达到了教育部对我校的要求(6月30日经费执行进度应达50%)。其中,尚有103项项目的经费执行进度低于50%,现对相关项目信息予以公布,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要求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同时,再次提醒项目负责人:在10月15日前,经费执行进度应达80%;在12月20日前,经费执行进度应达95%;在12月25日前,执行完全部已拨经费。逾期未能完成相应进度,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统筹用于科研支出。
附件:
执行进度未达50%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一览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