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中国矿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矿大〔2016〕32号)以及《中国矿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实施细则》(中矿大〔2016〕32号)等有关文件,科学技术研究院和财务资产部下拨了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间接经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拨款共涉及366个项目,共计920.0478万元,详见附件。
2、间接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管理费、绩效和项目统筹等三个部分。
(1)管理费:在下拨经费时,由学校直接提取。2015年立项的项目管理费,学校按项目总经费的4%提取;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管理费,学校按纯科研经费(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费用)的4%提取。
(2)绩效支出:无支出比例限制,最高不超过间接费用减去管理费之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中矿大〔2017〕40号)执行。
(3)项目统筹:间接费用减去管理费和绩效支出后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其他相关费用。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实施细则》(中矿大〔2016〕32号)执行。
间接经费将于近日到账,请项目负责人注意查看使用。
附件: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经费拨款清单.xls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