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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3-06 发布人:贺琳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现2017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研究周期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是指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的研究项目。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申报资格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8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时不作区分,课题类别最终由专家评审认定。

3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在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

6)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12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各项目依托高校要按一定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四、申报限额:我校本年度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标是21项。

五、申报程序和报送要求

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教师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报送至各学院,学院集中于2018年4月16日将签字盖章的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各2份)报送至科研院社科办。科研院形式审查合格后,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经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将申报书电子版(按照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和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档一起发送至社科办邮箱skb@cumt.edu.cn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联系电话:83590161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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