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高校应每年组织对本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年度考核。同时,2018年教育部将启动工程领域实验室评估,为做好实验室规范运行及迎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请各实验室填写2017年度考核报告(格式见附件1),工程领域的实验室还需填写五年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并准备实验室五年工作汇报PTT,具体要求:
1.五年工作总结报告相关数据应参考评估期内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的年度报告编写。工作总结中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必须是评估期内取得;列举的论文、专著和数据库等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成果的标注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2.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如果实验室的工作内容有涉密内容,需将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
3.2017年度考核报告数据采集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五年工作总结报告数据采集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实验室五年工作汇报PPT不超过30分钟。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请各实验室及依托学院认真组织年度考核报告及五年工作总结相关材料的编写,于3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度考核报告、4月20日前完成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及五年工作汇报PTT。相关纸质材料一式6份(五年工作总结附件提供2份)经实验室和依托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行政楼C315),电子版请发至zhaoL@cumt.edu.cn。
科研院拟于4月份组织实验室2017年度考核及工程领域实验室预评估。
联系人:李 妍 赵 亮 电话:83590171
附件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核报告.docx
附件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