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项目计划任务书,科研院对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公示。公示期满,科研院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复核,有关结果公布如下:
一、结题材料审核结果
项目结题材料审核结果经公示和复核,其中2项项目经补充成果后满足结题条件,准予结题;其余项目沿用公示期内的审核结果。具体情况为:
1、2013年立项的4项配套类项目中:3项符合配套项目结题条件,予以结题;1项因研究成果不满足结题条件,予以终止。(见附件1)
2、2014年立项的21项校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12项符合结题条件,予以结题;9项因研究成果不满足结题条件,予以终止。(见附件2)
3、2015年立项的15项校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5项符合结题条件,予以结题;10项因研究成果不满足结题条件,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见附件3)
二、对于终止和延期结题项目的有关处理
1、延期项目负责人在延期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不得申报新的限项类纵向项目,以及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或其他校内专项科研项目。
2、终止项目的负责人在3年内(2018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不得申报新的限项类纵向项目,以及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或其他校内专项科研项目。
3、学校暂停拨付终止项目的负责人所承担的其他类型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或校内专项科研项目拨款。
4、延期或终止项目负责人在后续研究中满足结题条件,可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相关处理随之解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1、2013年立项校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xlsx
2、2014年立项校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xlsx
3、2015年立项校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