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提交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技司[2017]77号)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应每年组织对本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送教育部备案,年度考核报告是实验室评估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请各实验室及实验室依托建设学院对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提交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编写工作;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开展实验室年度考核。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实验室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模板)》(见附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实验室及依托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如实填写。年度考核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实验室网站公开,供同行学习、社会监督。
3.纸质年度考核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8份(纸质封面,平装订),请于3月24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行政楼C3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an_cumt@cumt.edu.cn。
联 系 人:赵亮、李妍
联系电话:83590171
相关链接:关于提交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附 件: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模板).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