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要求,加强对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江苏省教育厅对2006年印发的《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2009年印发的《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予以转发(见附件),请认真学习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情况,请及时反馈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或科研平台办公室。
附件:
省教育厅关于修订高校科技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苏教规[2017]4号).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