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使用的总体要求,经科学术研究院和财务资产部研究,提出加强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学院、单位切实履行管理单位职责,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书中承诺的预算及进度要求抓紧执行预算,要求12月20日前,经费执行率不低于95%。
2、项目负责人可登陆学校综合财务信息平台(http://cwb.cumt.edu.cn/zhcx5/)查询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经费是指已实际完成报账的经费支出,不包含借款、合同挂账、发票挂账。
3、对于截至11月21日,当年执行进度超过已拨经费的80%,仍在执行期内,且尚有经费未完全拨付的项目,如在2016年底前有明确经费支出计划的,可申请提前拨付2017年度经费(最高不超过2017年度计划拨款额),即:在11月24日前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并附汇总表(附件2)。
科学技术研究院将根据申请情况及时提前拨付2017年度经费,项目负责人须在2016年12月26日前全部执行完所拨经费,逾期学校将统一收回剩余经费,并在2017年拨款时扣减此部分提前拨款额度。
4、项目经费执行绩效将作为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今后项目后续拨款或新立项项目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修伟杰 厉伟
联系电话:83590165
附件:1.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2.
单位申请提前拨款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