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矿大科技字〔2014〕7号),现将2017年度校社科基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年龄、学位及职称要求: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称为副高及以下。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研究基础。以前承担的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合格后,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SCI/A&HCI论文,或者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含自筹经费项目),可再次申请本项目。
3、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1)申请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项目。
(2)凡承担过各类人文社科类项目,但被中止或者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3)不得以内容相同的已获各级各类资助的项目重复申请本项目。
(4)凡主持承担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和校专项设立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不得申请本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的,经科研院核准满足结题验收条件者(另行通知),方可申请本项目。
(5)作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有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在研项目达到3项者,不得申请本项目。
(6)项目负责人有过科研失信行为的。
4、申报学科参照新国标GBT 13745-2009,资助630及以后的学科领域。
二、项目资助金额及考核目标
项目执行期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分为A类、B类,其中:
A类:
资助额度:5万元
前期研究基础:近三年(2014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篇SSCI/A&HCI收录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过3篇CSSCI期刊收录论文。
考核目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SSCI/A&HCI期刊论文;②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及以上级别项目。③项目负责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B类:
资助额度:3万元
前期研究基础:近三年(2014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篇被SSCI/A&HCI收录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CSSCI期刊收录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过3篇核心期刊论文。
考核目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SCI/A&HCI收录论文;②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③项目负责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成果标注要求
1、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以立项通知上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
2、项目负责人如获资助,在SSCI/A&HCI期刊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资助项目、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中心)、2017年1月1日以后新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入考核,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9日——12月31日申请者撰写申请书,并提交1份纸质材料到所在单位。
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6日各有关单位对申请者申报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并在“项目承担单位审查与承诺”处签署意见。期间:申请者将最终版的《申请书》在校科研院网站的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后选择:纵向项目——项目申报),要求《申请书》电子文档为WORD格式,文件名为“2017社科A/B-单位-姓名”(如“2017社科A -管理-张三”)。
校机关教辅单位归属到各学科所属学院申报。
五、其它事项
1、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进行审查核实,汇总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项目《申请书》1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2)于2017年1月6日下午5点前报至社会科学研究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 rwb@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且申报期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2、科研院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将作为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社科基金入库项目,将在正式立项后下拨经费。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83590161 邮箱:rwb@cumt.edu.cn
附件:
1、
2017年校社科基金项目库申请书.doc
2、
2017年校社科基金项目库申报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