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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6-14 发布人:贺琳 点击数: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苏办发〔201260号)精神,为培育青年学术骨干,构筑强有力的学术后备人才梯队,江苏省委宣传部自2014年起组织实施了“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育工程。第一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充分发挥青年领军人才的带头作用,为江苏社科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江苏省委宣传部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秀,学风作风过硬,科研成果显著,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江苏。

 

    2、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7611日以后出生)。

 

    3、自2015年以来,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含青年项目);或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10篇以上(含10篇)高水平论文;或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考虑:(1)荣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其他教学科研领域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以上;(2)承担国家或省级研究课题,相关成果被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3)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本学科领域的一类权威刊物、中央主要媒体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论文。

成果获荣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的,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方可申报。

 

    二、推荐方式

 

    1、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精神,我校推荐候选人最多6名。请各学院根据推荐要求,参考优先推荐条件,推荐候选人。

 

    2、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请各单位于6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院社科办(行政楼C312,申请表和统计表电子稿请发:rwb@cumt.edu.com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83590161

 

  

附:1.“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docx

    2.“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推荐统计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