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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社科理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03-24 发布人:贺琳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引导激励广大社科工作人员弘扬奉献精神,努力开拓进取,积极投身社科理论普及宣传和管理工作,根据2016年度省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工作要点和社科强省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安排,依照《江苏社科管理先进单位和社科理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省委宣传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省社科理论工作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省党校、社科院、社科联系统及各高校、相关研究机构在职社科理论普及宣传和管理人员,各理论媒体在职工作人员。先进个人2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新时期社科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坚持改革创新,善于把握规律,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社科管理、社科理论普及宣传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推动社科宣传、普及和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

3、工作作风优良,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管理服务社科工作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先进个人校推荐名额1名,请有意申报者填写《省社科理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一式4,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后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请于2016410前报送至科研院社科办。电子稿发至邮箱:rwb@1cumt.edu.cn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联系电话:83590161

 

附件:省社科理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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