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已下发,组织进行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及推荐要求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27796.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
三、成果登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4月29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于将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交至办公楼C306,具体注意事项可见附件。
四、申报截止时间
(1) 2016年4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5月16日。
(2)申报项目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原件)请于5月18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办公楼C306),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于4月7日后电话索取。
六、联系人:张礼超 83590167 15852483912
邮箱:lczhang@cumt.edu.cn。
如何成果登记.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