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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6-03-31 发布人:张礼超 点击数: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已下发,组织进行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及推荐要求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3/1459386593127796.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

三、成果登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429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于将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交至办公楼C306,具体注意事项可见附件。

四、申报截止时间

(1) 20164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5月16日。

2)申报项目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原件)请于518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办公楼C306),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于47日后电话索取。

六、联系人:张礼超  83590167  15852483912

邮箱:lczhang@cumt.edu.cn

  如何成果登记.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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