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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徐州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6-04-18 发布人:张长旭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徐州市社科联有关通知,即日起全面启动徐州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作者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等),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2013-2015年度书记市长圈题研究结项成果、市社科基金结项研究成果;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

2、少数成果时间可放宽到本次评奖时间段的前两年( 2011年 1月 1 日 至 2012年 12月31日 ),申报时须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须由三位相关学科专家(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本届评奖可申报英文成果,但须有中文译本。

4、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5、再版的成果必须有 30% 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

7、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的论文、系列论文、论文集可以参评。

8、中小学教材、集体论文集不参加评奖(单篇可以申报)。

9、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成果共分 21 个学科,申报人应根据成果的内容,参考学科分类,自行确定所属学科,并将学科代码填写在《申报表》封面相关栏目及《封签》表格中,例如:哲学方面的成果, 著作填写“ 2 — 1 ”,论文填写“ 2 — 2 ”。申报人请准确选择学科,学科分类明显不符的,将影响成果的评审。学科分类见附件1

三、 申报办法

1、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2份、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著作直接报2份)、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 1份。申报人员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存放于档案袋中。封签12份,1份放在档案袋中,1份粘贴在档案袋封皮。《申报成果统计表》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封签、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

2、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各单位于2016年5月26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社会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12东)。无相关二级单位受理的申报者,可以直接申报至科研院。申报表和成果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rwb@cumt.edu.cn

 

联 系 人:张长旭  贺琳,    联系电话:8359016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学科分类.doc

附件2申报表、封签、统计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