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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2016-01-07 发布人:贺琳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下发了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通知,据此,我校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申报指南等各专项具体申报及立项管理事项见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2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2.html教社科司函〔2015373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0.html、教社科司函〔2015375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298.html、教社科司函〔2015380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296.html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限项名额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限报2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限报2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每类课题限报2项。

四、申报程序

1、我校申请者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报送各学院初评。

2、各学院于229日前将《申请书》纸质二份和学院盖章确认的《申报一览表》(各单位内部排序以此表为准)交至科研院社会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12东),不受理个人申请!电子版《一览表》和《申请书》请各学院发送到科研院邮箱:rwb@cumt.edu.cn

3、科研院形式审查及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将通知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37日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申请书》电子版。且提交与上传电子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书》2份。

五、其他要求

12016年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列明预算细目,同时还要列出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批准立项后,将按照审核通过的分年度预算进行拨款。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2、《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学院可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起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初评。各学院邀请的校外专家申报培训劳务费和初评劳务费由科研院承担50%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83590161                                邮箱:rwb@cumt.edu.cn

2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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