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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促进江苏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调到广大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全省理论工作者推出更多高质量、有影响力的优秀理论成果,为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推动江苏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江苏省委宣传部制定了《江苏优秀理论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现予以转发。请我校相关单位和教师充分了解,为申报江苏优秀理论成果做好准备。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2月17日
J15528关于印发《江苏优秀理论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