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内容较长,务请耐心阅读):
一、仔细阅读《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查看(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重点阅读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及相关类型项目申请要求。
二、申报总体要求
1.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均须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1月26日前没有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将个人信息按附件1的格式发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提交到科研院统一开通;1月27日后直接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开通账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
2.2015年起国家基金委不再提供超项检查服务,待学校收到基金委提供的《在研项目人员信息表》后将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各项目负责人在选择项目中高级职称成员时先查询该表,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中涉及的高级职称人员导入该表进行人工超项检查。
3.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请注意生成后的项目总经费须基本在《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上下。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5.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即2012年获得青年基金,项目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6.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7.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8.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9.请特别关注本期集中申报期间基金委受理的项目类别,未在集中期申报的暂不受理。
三、各二级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力组织等,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二级单位必须在3月9日前专门召开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重点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申请书进行初评把关,并于2月27日前将开会时间和地点报告科研院,科研院将派人参会。建议各二级单位邀请高水平校外专家来校指导,校外专家来徐差旅及住宿费用由科研院承担。
5. 请各单位认真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四.2015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并按所申报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进行在线填写,填写完成后需检查生成的PDF版本的完整性,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部分项目申请书需要附加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并完成推荐意见的填写工作,“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需要提前盖章并扫描上传,故请提前完成。
4.申请书填写完成后请严格按照《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进行自查。
5.申请书上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单位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五.合作单位盖章事宜
1.2015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注意:2015年度将不允许脱产研究生单独参加外单位项目)。请于3月13日前带齐《中国矿业大学公章使用申请表(须盖二级单位公章)》、《2015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二级单位公章)》(附件3)、存档申请书1份和“签字和盖章页”(最后页)3份到科学研究部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需要盖合作单位章,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所以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六.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即日—3月2日
|
学校、学院分别组织动员,申请人撰写申请书
|
3月2日—3月9日
|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1份形式审查表,学院(单位)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
学院(单位)将由ISIS系统导出的申报清单、纸质申请书及形式审查表、单位申请报告交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请!
|
3月9日—3月13日
|
科研院审核、形式检查
(错过学院(单位)集中报送者,学校不再进行超项检查)
除科研院通知,申请人不可二次修改
|
3月14日—3月17日
|
科研院审核、分类、盖章、上传数据
|
3月18日
|
科研院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七.博士后申报人员注意事项
拟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在站博士后人员须于3月9日前填写《2015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附件4)并交学校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交科研院,科研院审核后将盖校章后返回给申请者。《2015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原件必须作为申请书附件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并电子化后作为附件上传。
其他单位聘用人员在我校博士后站工作的人员不得在我校申报,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
我校博士后人员申报项目类型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终止年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的结题期限填写。
我校师资博士后和其他已经为我校正式职工的申报人员若未在申请书中提及自己是在站博士后,则不需提供《2015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
八、各二级单位提交材料清单
1.《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5)一份。
2.由“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一份,清单上需要盖二级单位章,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注意:封面不要使用光面或亮面铜版纸)。未按要求装订的申请书不予受理。附件应和申请书一起装订,若申请材料过厚可以使用A4胶装。创新群体申请一式3份,其它各类项目均为一式2份交科学研究部(签字都需要是原件)。
4.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上交基金委的那份申请书的封皮上。
5.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在线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必须由科研院撤销项目后再重新通过在线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生成PDF版本后,打印新版本申请书。
2.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3.在经费预算说明部分申请人需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
4.有意申报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类型项目者请于3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交至科研院,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预答辩会。
十、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科研院联系人:厉伟、修伟杰、冉进财
联系电话:83590165、83590176
邮箱:liweioffice@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01-22
相关附件:
附件1:
添加人员Excel模板2015.xls 附件2: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pdf 附件3:
2015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附件4:
2015年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doc 附件5:
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