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我校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对所有在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各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项目负责人填写《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一份(附件1)、《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经我校科研院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2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可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附件4)一式四份,经费支出情况须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盖章;同时提交已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不包括原件,原件经科研院审查后退还所属单位);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稿发送各单位邮箱。《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与研究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提交2套,单独的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
凡2009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年度检查、结项工作材料纸质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报送科研院C312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rwb@cumt.edu.cn。
联系人:贺琳 张长旭 联系电话:8359016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11-28
相关附件: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xls 附件3:
哲社项目变更审批表_distributed.pdf 附件4:
哲社项目终结报告书_distributed.pdf 附件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