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对校青年科技基金和理科专项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0—2012年间立项且计划在2014年底结题的中国矿业大学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理科专项基金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此次检查参照《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中相关内容为依据。
2.负责人填写并打印《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其中经费决算表需财务资产部(C109,耿老师)审核。报告纸质版(含附件:论文复印件和检索证明)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一式一份,由单位统一交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08)审核。
3.结题报告PDF电子版(无需签章)上传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纵向项目(找到对应项目)——项目文档,上传文件名称为“结题报告—项目批准号—负责人.pdf”。
4.负责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档发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汇总。汇总表纸质版,经单位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一份,交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08),同时将本单位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iuweijie@cumt.edu.cn。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结题必须财务结账,所以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按照预算全部执行完项目经费,项目结题后学校将统一收回结余经费。
2.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纵向(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说明延期原因以及延长期限(最长延期不能超过1年),经由单位科研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单位统一报科研院审批。
3.对于已办理过延期手续的项目,若本次验收仍无法完成,将予以终止,冻结账户,并收回结余经费。
4.对于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科研失信名单”:取消其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和其他限项项目的申报资格。
5.单位最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每个项目的《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
(2)汇总后的《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汇总表》;
(3)纵向(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有,则提供)。
6.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7日。
联系人:修伟杰 厉伟
联系电话: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12-17
相关附件:
附件1:
2014年结题校青年科技基金和理科专项基金项目清单.xlsx 附件2:
2014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
2014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4:
纵向(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