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
一、目的与意义
国家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和“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我校实施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计划,是构建我校国家、省、校三级协同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做好培育建设工作,形成优势特色,为争取国家、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打下基础,同时也是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显著提升我校创新能力,建成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矿业大学的重要途径。
二、建设原则
建设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坚持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通过重大任务落实、机制改革与创新、环境建设,增强创新要素的有效汇聚与集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我校的创新能力。
建设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培育建设。注重与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的衔接;注重推进国家、省、校三级协同创新中心的方向协调;注重国家和行业紧迫的战略需求。通过三个注重统筹考虑、系统稳步地推进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为建设和申请上级协同中心奠定基础。
注重实效,坚持以“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为标准,整合人才、学科、科研资源,积极推进校际、校企、校所、校地深度合作,择优遴选和建设若干个面向区域发展、行业产业、文化传承创新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促进学校加快科研机制改革,转变科技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并为申报国家、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奠定基础。
三、实施计划
1.建设数量
目前我校成立“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并正在申报认定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已获准“智能化采掘装备”和“老工业基地资源利用与生态修复”两个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学校在此基础上今年计划立项培育建设3-5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以后不再立项培育建设,但没有列入立项培育而申报成功国家或省级中心的,将给予适当的建设经费奖励。
希望各单位组织跨学院、跨单位、跨学科进行力量整合,联合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凝练相关学科、科研和人才培养发展方向,组建成立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具体名称为“中国矿业大学+方向+协同创新中心”。
每个相关方向申报1个协同创新中心
2.实施周期
每个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培育建设期满后能够申报认定为国家或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3.支持条件
(1)每个培育建设中心学校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平均每年给予拨付50万元。主要用于体制机制、创新环境和科研任务等方面培育建设。各中心应积极吸引汇集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投入与支持,加强创新平台和团队建设。
(2)认定为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的学校提供政策支持,享受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的相关配套政策。
4.考核要求
学校每年对培育中心进行建设绩效的年度考评,2年期满进行考核。对年度计划完成较好的中心,学校将继续给予支持,并视情况加大建设力度。
四、运行管理
校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纳入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各个校协同创新中心各自选拔优秀学生开设孙越崎班级,在校协同创新中心的框架下进行教育改革。进入协同创新中心的教师纳入校协同创新中心管理体系,享受国家给予协同创新中心的各类政策。
五、申报条件
1.资源汇聚基础。以我校为实施主体,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创新力量参与,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协同组建,签订有明确的组建和任务分工协议。
2.重大任务牵引。要有对接“国家急需、国际一流”的科研方向,有明确的重大任务落实,符合国家、行业、省市的重大发展需求,依托建设学科具有优势,有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机制灵活的创新团队,在人才、学科、科研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3.体制机制清晰。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和机制改革措施,能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在人才培养、资源汇聚、平台建设等创新机制建设方面制度创新。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文化。
4.保障体系健全。中心有明确的条件保障、改革制度保障、投入保障。
六、时间安排
1. 3月26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校级协同中心的申报简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1)报校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2. 4月30日前,各申报单位与协同单位签订协议,凝练方向,明确任务,完成中心申报书(附件2)并将纸质(1份)及电子版报送校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3. 5月15日前,校学术委员完成遴选,报学校协同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附件:1.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简表
2.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格式)
联系人:赵春晓
电话:83590171
邮箱:zcumt@126.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3-18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1.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简表.doc 附件2: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