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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4-03-31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省环保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的通知》,现将我校该类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研究基础,无在研省级环保科研课题,且是在职在岗、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人员,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2014年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不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的项目不进入项目评审程序。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含推广应用工程实施地点)必须在江苏省境内。

二、申报要求

(一)研究周期和资助方式:申报管理类课题要与省环保厅职能处室沟通,根据管理要求确定研究周期及有关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年。其他类型的课题应根据指南要求,科学设置研究周期和总体研究方案,制定阶段目标、年度目标和总目标,最长研究期限不得超过3年。获得资助的项目将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的项目将实行滚动资助,考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及时终止项目研究。

(二)今年对新技术、新工艺(设备)应用示范类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中心组织招投标,招标项目已在指南中标注,具体招标投标要求另行通知,并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布。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限报类型:申报单位有2个以上(含2个,下同)应结未结课题或有应结未结课题超期一年以上的,不得申报;承担2个以上在研项目(包括国家、省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近三年内承担的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完成情况较差,专家评审结果为终止研究不通过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时明确各单位研究内容和经费概算,并附合作协议。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配套经费充足的项目和往年按期完成课题合同任务且质量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

(四)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报送《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简装。

(二)需报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正式在编证明(如2014年工资单、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证明材料)。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项目,申报材料中须提供查新报告或经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中须提供技术方和应用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五)未经推荐的申报项目以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不一致或材料不全的申报项目概不受理。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于414前将《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纸质版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一式6份)交到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08),电子档(标题统一为申报项目名称)发至邮箱(xiuweijie@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联系人

1、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吴海杰,联系电话:025-86576345

2、省环保厅科技处:        刘秀凤,联系电话:025-86266156

3、校内联系人:              伟,联系电话:83590165

                           修伟杰,联系电话:83590165

E-mailxiuweijie@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3-31

    相关附件:
      附件1:2014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doc
      附件3: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4: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