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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4-04-03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对2012年立项的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立项尚未结题的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安全学院自筹经费项目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考核目标要求

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分为A类、B类,其中:

A考核目标: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作为第二作者,或申请人作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源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B类考核目标: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作为第二作者,或申请人作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源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凡获资助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时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以立项通知上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且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资助项目、201211日以后新立项的国家(或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项目计入考核,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三、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成果汇总表》(附件2),交至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单位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交至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08),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成果汇总表》电子版至xiuweijie@cumt.edu.cn

2.对于完成考核指标的项目可办理结题手续,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1份经财务资产部签字盖章《结题报告》(附件3,需附论文复印件、检索或录用等证明),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08)。

3.如果项目负责人和导师不是同一单位,由导师所在单位组织结题验收。

4.验收截止时间为428

 

 

  联系人:修伟杰  厉伟   

  话:83590165

 E-mailxiuweijie@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04-03

    相关附件:
      附件1:2012年中国矿业大学高水平论文专项尚未结题项目清单.xlsx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3:2014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