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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2014-01-15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立后期资助项目,旨在加强基础研究,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治学,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成果;
  (5)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9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下载附件中申请书登录社科网下载,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社科处统一上传教育部系统。
  4. 20141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5.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221,申报人须在222日前向科研院社科办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7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6套,;《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请发至科研院邮箱rwb@cumt.edu.cn)。《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