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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认定“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11-25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0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科〔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本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满足《通知》中“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数量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请认定2个协同创新中心。

三、组织形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院,由校学术委员会从申报的单位中遴选出2个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申报“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单位,请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及《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简表》。

五、申报时间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12月15日前各高校上交拟推荐的申请认定简表。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1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电子档1份)交至科研院。

  

联系人:赵春晓  冉进财

  话:83590171

  箱:zcumt@126.com

 

附件:1.《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2.《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3.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4.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简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11-25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省政府通知.doc
      附件2:附件2-苏教科〔2013〕8号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附件3-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4:附件4-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