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上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的通知

2012-08-24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资助项目已经公布(见附件),请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查看自己的联系邮箱,按照批准通知书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经科研院审核后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上传计划书电子文件。

填报计划书时请注意:

1.经费预算中的管理费按照等于批准金额的5%预算,不得四舍五入,且在备注中填写“单位提取管理费”;最好不预算“能源/动力费”和“其他”;仪器设备费(无论是单价还是总额)如果超过5万元都需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劳务费”不超过批准金额的15%,且备注仅限填写“研究生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超过批准金额的15%。

2.除批准通知上对研究方案有明确修改意见的外,只需在报告正文中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工材学部(申请学科代码以E开头)的项目批准通知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为“根据同行意见与批准经费,修改研究方案,填写《计划任务书》。”则需要在报告正文中对函评专家有意见和建议的研究方案内容逐一做出修改或说明。

3.项目组成员不得调整。

 

电子版请于93前在线提交,计划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签字后于95提交给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交至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C308)。

 

 

对于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5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特别关注”栏目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537/49836.htm

 

 

 

联系人:厉伟

  话: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08-24

    相关附件:
      附件1:2012年中国矿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资助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