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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6-19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教技司[2012]143号通知精神,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二、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可推荐创新团队1个。

四、申报材料

欲牵头申报创新团队的教师请先与科研院联系,并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份(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括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于629日前报送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C308)。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创新团队须于7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6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联 系 人:厉 伟     冉进财

联系电话:83590165  8359017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06-19

    相关附件:
      附件1: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doc
      附件2: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