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
根据我校2012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总体要求,现将2012年度中国矿业大学标准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我校青年教师;
2、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经形成国家、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或标准草案;
3、项目分为A类、B类。申报A类项目,前期研究基础应为已形成行业标准或获得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二、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即2012年7月—2014年6月。
三、项目资助金额及考核目标
项目分为A类、B类,其中:
A类:资助额度:10万元
考核目标:
1、项目负责人参加相关培训,取得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起草资格证书;
2、出版国家标准或获得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3、中国矿业大学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二),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起草人之一(排名前三)。
B类:资助额度:5万元
考核目标:
1、项目负责人参加相关培训,取得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起草资格证书;
2、出版行业标准或获得行业标准项目立项;
3、中国矿业大学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二),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起草人之一(排名前三)。
四、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标准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封面页“项目类别”填写“标准专项基金”,“亚类说明”选择填写“A类、B类”。 如标准已获行业标准主管部门立项需提供立项通知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7月5日—7月10日 申请者撰写申请书;
7月11日17:00前,各有关单位将3份纸质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至科研院基础研究科(行政楼C308),汇总表、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liweioffice@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且申报期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厉伟 修伟杰
电 话: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07-05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标准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2012标准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