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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通知

2012-02-19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三种:

 (一)博导类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优先申报。

3.申报者可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受资助者,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4.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5.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二)新教师类课题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21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911日以后)。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7.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三)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优先发展领域资助课题资助范围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地球科学”八个领域。

1.节能环保包括高效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数字虚拟等。

3.生物包括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

4.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装备、空间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

5.新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光伏、风电、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

6.新材料包括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基础材料研究等。

7.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相关核心技术研究。

8.地球科学包括地理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空间物理学等。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优先申报。

3.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且获资助课题均已完成结题(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只有一项博士点基金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

4.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本课题(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6.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311日到20151231日。

 

二、申报限额

 我校2012年博导类课题的申报课题数限额为20项;新教师类课题数限额为24项;优先发展领域课题限额为2项。

 

三、申报程序

1.38前申报教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博导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附件1)、《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附件2)、《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附件3)。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将纸质申请书一份报送所在二级单位,由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申请。

校内申报时,课题编号统一填写为:
    
博导类:20120095110001
    
新教师:20120095120001
    
优先发展领域:20120095130001


    2. 39—312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教师须在412前完成网上申报(网址:http://211.68.23.117/xmsb,正式课题编号和密码由科技处派发),并将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附查新报告原件)、申报费500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38日上报的申报材料不需查新,待学校组织评审通过后及时联系查新。在20117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3.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联系人:厉伟              联系电话:83590165

     箱:liweioffice@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02-19

    相关附件:
      附件1:博导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rar
      附件2: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rar
      附件3: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rar
      附件4:2012年博士点基金推荐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