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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12-09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

为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学校特从今年开始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标准计划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我校青年教师,且未曾主持承担过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环境建设项目。

2.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经形成《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2)和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并正式申报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计划项目但标准尚未公告、出版,或准备申报标准计划项目。

二、资助额度及期限

1.资助额度:5万元

2.资助期限:2011.10~2013.12

三、资助期内考核要求

1.对于已经通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项目,要求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并争取公告、出版;

2.对未通过立项的标准化计划项目,要求持续通过国家能源局、煤炭工业协会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且至少1项获得批准立项。

四、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于1216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科,并在科技处科研管理系统(http://dsi.cumt.edu.cn/business/login.jsp)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后选择“纵向项目”——“项目申报”),并将PDF格式电子版申请书在系统内上传。

五、填写说明

项目基本信息表中:

1.      国标学科代码请直接填入7位数字,不要添加小数点;

2.      根据学科代码,填写相应的学科名称;

3.      科技活动类型请选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

4.      国民行业代码(国标)格式为大写英文字母+4位数字,如“B0610”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申请代码填写到二级或以下。

6.      上述代码可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常用文档”下载查看。

《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正文部分可自行参照《煤炭行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项目建议书》(附件4)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联 人: 厉伟   江卫东
       
联系电话: 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1-12-09

    相关附件: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新).doc
      附件4:《煤炭行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项目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