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201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 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 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之间。
二、推荐限额
教育部限我校推荐3项。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同时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四、申报截至日期
1、申报材料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送科技处基础科,电子版发邮箱liweioffice@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鉴于2011年度科技委全会拟于2011年12月中下旬召开,如此次我校申报项目数不足3项,在此次报送材料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11年12月5日前继续报送。
联系人:厉 伟 江卫东 联系电话: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1-10-08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