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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科研通知(2021)第41号

2021-03-13 发布人:丁栋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教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7号,附件1),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3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包括: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各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信息见附件2-4)。

二、申报要求

请相关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有关教师认真研究通知和指南,针对有研究基础的指南方向,积极联系国内优势科研或生产单位合作申报。特别提醒注意: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各项目指南均实行限项申报(见附件1),但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校内申报安排

1.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5),于3月31日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zxb@cumt.edu.cn。对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2.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30日8:00至5月10日16:00。请于4月20日前将预申报书初稿提交单位管理员,科研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3.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丁栋、吴健波

联系电话:83590162,83590179

邮箱: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