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86号,附件1),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两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包括:“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具体指南内容及相关信息见附件2、3。
二、申报要求
请相关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有关教师认真研究通知内容和指南方向,针对有研究基础的指南方向,积极联系国内科研及应用单位合作申报。特别提醒注意: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各项目指南均实行限项申报(见附件1),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校内申报安排
1.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4),于4月29日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zxb@cumt.edu.cn。对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2.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8:00至2021年6月7日16:00。请于5月10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初稿提交单位管理员,科研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3.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丁栋、吴健波
联系电话:83590162,83590179
邮箱: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15日